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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政策内容概要 |
1月20日 |
上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1月21日 |
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等。 |
1月26日 |
新国八条 |
1、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
1月28日 |
上海开征房产税(试点) |
上海市政府当日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于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
2月1日 |
沪九条 |
落实新国八条政策,(上海出台九条意见:房价控制目标、不满5年全额征收营业税、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限购从严、落实保障房建设等。) |
2月8日 |
央行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周二(2月8日)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
2月9日 |
加息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
2月9日 |
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
1、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2、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3、从2011年2月9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
2月24日 |
上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2月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3月25日 |
上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3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3月28日 |
上海公布房价控制目标 |
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
4月6日 |
加息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
4月21日 |
上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4月21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5月5日 |
国土资源部下发《2011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 |
1、优先安排民生建设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实施计划指标单列,保障基础设施、抗灾救灾等用地,严禁向高能耗、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供地。
2、鼓励地方清理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允许依法调整使用。
3、除预留必要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外,应将各省(区、市)的计划指标分解到市、县。 |
5月16日 |
一房一价细则 |
明码标价、一次性公开销售房源、公布楼盘基本信息、房源价格信息、已登记房源信息和收费项目信息等。 |
5月18日 |
上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6月3日 |
住建部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
1、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2、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的,应当选用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3、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
6月8日 |
建立新黄浦区 |
卢湾、黄浦撤销先前的建制,成立新黄浦区。对商业地产影响较大。 |
6月9日 |
住建部保障房建设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9日表示,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中央政府向全国人民的承诺,是改善民生的标志性工程,各地必须在11月末以前全面开工。 |
6月20日 |
上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6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7月7日 |
加息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
7月7日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方法》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
7月11日 |
上海将启动限价商品房试点(双定双限) |
所谓限价商品房,就是"双定双限"的特殊住房政策,即定区域、定对象、限交易、限房价。其中,区域确定在南汇新城和临港产业区;供应对象初步定为南汇新城、大飞机、张江、洋山综合保税区等地区和项目的人才,包括青年人才、创业人才以及到这些产业区来就业的人才,户籍不会成为障碍。 |
7月26日 |
叫停“补税购房” |
上海叫停非户籍居民“补税购房” 限购或加码。 |
7月28日 |
新“沪四条” |
包括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加强商品住房预订行为监管、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以及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等四方面内容。 |
8月5日 |
同城限1家融资平台承贷公租房贷款 |
央行、银监会8月5日联合发文,明确对政府 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要求,规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只能有一家融资平台公司承贷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刊登在银监会网站的通知还称,上述城市融资平台公司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偿付能力不足的,由本级政府统筹安排还款。 |
8月6日 |
新版《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出台 |
动迁安置房的住宅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2室1厅为主要房型,农民动迁安置的住宅,房型设计面积可以适当放宽。同时根据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动迁安置房可以转化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 |
8月11日 |
《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 |
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 ? |
8月12日 |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 |
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
8月15日 |
财政部:抓紧规范融资平台公司 禁止违规担保 |
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加快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
8月17日 |
住建部: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建议5条标准 |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
2、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
3、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
4、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
5、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
住建部建议,凡符合上述2条者就纳入到限购范围内。 |
8月17日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修订明确缴存基数 |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近日在全国财政综合工作会议上透露,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 |
8月21日 |
上海禁止个人消费信贷购买商业用房 |
上海银监局同时要求,上海各商业银行,必须在商业用房竣工验收成为现房后,才能对买房人发放商业贷款。而在此前,只需要结构封顶就能够放贷。 |
8月23日 |
国务院上收22城市土地审批权 |
国土资源部对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范围进行了调整,国务院上收22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除原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84个城市外,自2011年起,新增了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 |
8月25日 |
保证金纳入存款准备金范畴 |
中国人民银行已于8月24日下发通知,计划将商业银行的保证金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的缴存范围,从9月5日起实行分批上缴。 |
8月26日 |
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新规范。10月1日以后,进深超过1.8米的“超大阳台”、高度超过2.2米的飘窗等都将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
9月1日 |
财政部国税总局叫停地方加名税、除名或收契税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也即是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达成共识,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
9月16日 |
高校学生免征房产税 |
财政部于近日发布经营高校学生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对高校学生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
9月17日 |
国土部:将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 |
据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我国将逐步扩大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覆盖面。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土地资源配置的终目标是取消土地供应双轨制,提高土地供应和调控能力。 |
9月19日 |
保障房建设逐步推行终身负责制 |
9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指出,保障房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责任,逐步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
10月10日 |
国务院五政策力挺保障房 |
确保用地供应、增加政府投入、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
10月20日 |
沪浙粤深试点地方发债 |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终于破冰。20日,财政部网站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
10月31日 |
《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试行)》 |
在申请廉租房的同时,不得申请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即: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必须待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完成后,方可申请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 |
11月8日 |
国土部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
11月8日媒体消息,国土部正在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修改,使闲置土地的认定、查处等环节更加趋于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国土部已经征求了地方政府的意见,正在进一步完善。 |
11月9日 |
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发证 |
不能让“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借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而合法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
11月17日 |
上海逾期缴纳房产税将按日加收0.05%滞纳金 |
11月17日,上海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逾期纳税的,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11月23日 |
国土部:非法征地可追究侵犯财产罪 |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征地矛盾增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忽略、漠视征地法律程序,造成耕地快速减少,牺牲农民利益。 |
11月30日 |
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11月30日晚间宣布,从2011年12月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